| 參賽資格 |
1. |
以學校為單位,所有本港提供正規中小學及專上課程的學校均可報名參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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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已報名參加的學校,其校內所有正式註冊的學生(註:中小學指日校學生,大專
指全日制學生)均可參賽,參賽費用全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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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比賽所用之輸入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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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賽者可以使用任何以電腦鍵盤輸入中文的輸入方法。進入複賽及決賽的參賽者,有可能須自行向大會提供所使用輸入法的合法軟件,以便安裝在比賽所用的電腦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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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比賽分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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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學組初中組高中組(包括專上院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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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比賽辦法 |
1. |
報名及初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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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學校需先行報名。報名後,主辦機構會免費提供電腦中文輸入速度測試軟件供參賽學校使用,以便學生熟習使用介面,並自行測試,瞭解自己的能力水平,不斷改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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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已報名的學校請在校內推動學生參賽,所有報名參賽學生皆預設參與個人比賽,競逐個人賽獎項。比賽同時設有隊際獎,已報名參賽學生可以三人一隊的方式,組成隊伍,各隊員在個人賽中之成績總和將自動成為其所屬隊伍之成績,角逐隊際獎。學校須於指定日期前,把參賽學生名單及隊伍資料送交主辦機構。組隊資料一經遞交,不得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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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初賽在各參賽者所屬學校內進行,每位參賽者須在指定時間內輸入大會指定的一篇文章,文章來源為報章雜誌上與教育有關的文章,如新聞、特寫、社論、演講詞等,以及政府新聞公佈、諮詢文件、報告書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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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初賽時由各參賽學校自行安排合適時間,讓學生分批以主辦機構所提供的測試軟件及測試文章進行測試,並安排老師負責監察。測試軟件會記錄參賽學生的成績,亦會把有關成績自動加至該學生所屬隊伍中,成為該隊之成績。所有參賽學生測試完成後,學校須於大會指定之初賽成績繳交截止日期前把學生初賽的成績列印出來,由校長簽署核實,連同有關成績資料檔一併繳交予主辦機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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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初賽時每個正確的字或標點符號得1分,每個錯、漏、多打的字或標點符號扣0.5分,比賽時間為五分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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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初中組及高中組初賽成績達200分(即每分鐘40字)或以上、小學組初賽成績達150分(即每分鐘30字)或以上者,均可參加複賽。學生進入複賽的資格按個別學生的成績獨立計算,同隊其他成員的成績不影響其個人出線資格,若全隊參賽者均能進入複賽,則該隊同時有資格角逐隊際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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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主辦機構將會發出初賽成績單予所有未能進入複賽,而每分鐘輸入速度達10字或以上的學生,成績單將列出學生的輸入速度,並由主辦單位與學生所屬學校的校長聯署確認,以作為學生電腦中文輸入水平的參考,並藉以鼓勵學生繼續努力練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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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複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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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複賽包括來自各參賽學校的選手,集中舉行;如複賽人數過多,將會分成多場舉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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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複賽所用的電腦由大會供應,電腦的硬件及軟件配置與目前香港一般中小學所用的電腦相若。參賽者可能要自行負責於比賽兩週前向大會提供所用的輸入法軟件,以便測試及安裝。若參賽者無法及時提供所用的輸入法,或所用的輸入法對硬件或軟件的要求有異於目前香港一般中小學所用的電腦配置,以致無法在比賽所用的電腦上成功安裝,則該參賽者作棄權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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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每位參賽者須在指定時間內輸入大會指定的一篇文章或多篇文章的節錄,文章來源與初賽相同。比賽環境會沿用大會免費提供予學校的測試軟件,每個正確的字或標點符號得1分,每個錯、漏、多打的字或標點符號扣0.5分,比賽時間為五分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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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初中組及高中組複賽成績達200分(即每分鐘40字)或以上、小學組複賽成績達150分(即每分鐘30字)或以上,即為達標,可分別獲金、銀、銅、優異獎,獎項按各組別達標者總人數1:2:3:4比例頒發(即把每組所有達標者的分數由高至低排列,分數最高的10%的參賽者得「金獎」,接下來20%的參賽者獲「銀獎」,再接下來30%的參賽者獲「銅獎」,最後40%的參賽者獲「優異獎」)。獲得金獎的選手可以進入決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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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複賽成績未達標者,主辦機構將會發出複賽成績單,列出學生的輸入速度,以作為學生電腦中文輸入水平的參考,並藉以鼓勵學生繼續努力練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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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決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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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決賽所用的電腦由大會供應,電腦的硬件及軟件配置與目前香港一般中小學所用的電腦相若,大會工作人員將會預先在電腦安裝了參賽者於複賽時採用的輸入法。比賽環境會沿用大會免費提供予學校的測試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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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決賽分為甲、乙兩部:
甲部: 速度測試(佔總分50%)
每位參賽者須在指定時間內輸入大會指定的一篇文章或多篇文章的節錄,文章來源與初賽相同。每個正確的字或標點符號得1分,每個錯、漏、多打的字或標點符號扣0.5分,比賽時間為五分鐘。
乙部: 校對測試(佔總分50%)
每位參賽者須在指定時間內輸入另一篇大會指定的文章或多篇文章的節錄,但文章中有不少中小學生在用詞方面常犯的錯別字,而參賽者需在輸入的同時,在沒有正稿參考下,對文件進行校對,把錯別字糾正。每個正確的字或標點符號得1分,每個錯、漏、多打的字或標點符號扣1分,每個未糾正的字或把正確的字改為錯誤的字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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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獎項 |
1. |
個人獎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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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金、銀、銅、優異獎:以複賽成績計算,各獲頒獎狀、獎座及獎品,獎狀上將列明學生的電腦中文輸入速度成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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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決賽「速度測試」冠、亞、季軍:各組別決賽甲部速度測試成績最佳的三人。各獲頒獎狀、獎杯及獎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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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全場總冠、亞、季軍:各組別決賽甲乙部成績合計最佳的三人。各獲頒獎狀、獎杯及獎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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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隊際獎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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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每隊三人若能全部進入複賽者,可角逐隊際獎,若一隊的成員由不同組別的學生組成,則以最高年級的一位成員所屬的組別作為這隊的組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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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冠、亞、季軍、優異獎:以每隊三人在複賽所得分數總和計算,各組別最佳的五隊可獲獎,分別為冠、亞、季軍各一隊,優異獎兩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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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
學校獎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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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參賽的學校,若有不少於全校學生總人數15% 參與初賽,將會獲贈是次比賽用之電腦中文輸入速度測試軟件全校授權,在本次比賽結束後仍可繼續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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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最佳推廣學校:初賽成績中,速度達每分鐘10字以上的學生人數佔全校學生總人數百分比最高的五間學校,分別得冠、亞、季軍、優異獎(兩名)。各獲頒獎牌及獎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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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學校大獎:以進入複賽學生的成績計算,每名獲金、銀、銅、優異獎的學生分別得5分、3分、2分、1分,總分最多的五間學校分別得學校大獎的冠、亞、季軍、優異獎(兩名)。各獲頒獎牌及獎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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